員工試用期主動離職不給薪資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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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試用期主動離職不給薪資合法嗎

員工試用期主動離職不給薪資合法嗎

不合法。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三日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後發放工資是合法的。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請參考以下法律條例: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條例》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二、擴展資料:

同時《勞動合同法》也指出,如果試用期間不符合條件的,公司有權利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其中第二條: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其中其九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試用期工傷

試用期發生工傷如何索賠 試用期的員工與用人單位的關係屬於勞動關係。如果由於工作原因受傷,符合認定工傷條件可以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傷認定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是工傷認定的前提。

1、勞動者到用人單位務工時首先要看該單位是否有合法的用工主體。如該單位無用工主體,那麼勞動者一旦在工作中發生傷害事故,是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只能通過法院訴訟按民事案件處理,而民事案件賠償是要按過錯來承擔責任的。

2、勞動者到用人單位務工時,務必要和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 3、如果無勞動合同,勞動者可拿用人單位給發的工作證、上崗證、工資單、員工手冊或工友證明等能夠證明與該單位有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來加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二)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起工傷認定的時間:勞動者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為從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用人單位為30天,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從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

(三)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是否構成工傷不服,可提起行政複議,對複議結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四)如對工傷認定無異議,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勞動者要及時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申請。

試用期間的工傷賠償項目主要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間工資等。如果受傷時公司為其繳納了社保,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等可由社保機構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果沒有繳納社保,以上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相應的工傷也應受到法律的保護。確保自身的工傷得到有效的治療,在治療期間應對自身的工傷進行鑑定,鑑定的結果確定後,勞動者可以要求社保和用人單位對自身進行賠償,確保自身的實際權益進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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