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入職沒有籤合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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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入職沒有籤合同怎麼辦?

正常來説,求職者經過錄取,辦理入職後就成為了公司員工,這個時候雙方應該簽署勞動合同,將工資報酬、工作內容、社保公積金等重要事項規定好。現實生活中,有些公司在為員工辦入職的時候並沒有簽署合同。那麼辦入職沒有籤合同怎麼辦?下面小編簡單給大家講解下這方面的知識。

一、辦入職沒有籤合同怎麼辦?

1、不籤勞動合同,單位存在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二、關於籤勞動合同有哪些法律依據?

1、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公司未籤勞動合同,員工如何證實勞動關係的存在?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綜上所述,如果員工遇到公司辦入職沒有籤合同的情況,應該在第一時間向公司人事部詢問情況。在入職一個月後,仍然沒有籤合同的,員工可以向勞動監管部門投訴,要求其介入處理,或者提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簽署勞動合同,並支付二倍工資補償。勞動合同對於員工來説非常重要,一定要確保及時簽署,並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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