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出差受傷算工傷嗎 - 勞務派遣員工發生工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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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出差受傷算工傷嗎 勞務派遣員工發生工傷怎麼辦

有些時候單位可能因為業務上的一些需要,而會安排員工出差,當然出差的時間就不僅僅限於工作日了,部分情況下即使是週末、節假日其實也是會涉及到出差的問題。那要是員工出差受傷算工傷嗎?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解答疑惑。

一、勞務派遣員工發生工傷怎麼辦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務派遣只可適用於那些臨時性、季節性的崗位,而不能不加限制地擴大到各個行業。而在實踐中,由於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勞動法規不健全,勞動監察不到位等情況,致使勞務派遣業“畸形”發展。勞務派遣成為企業規避勞動法上的義務而創造出的一種人力資源管理手法。企業明明需要招聘勞動者,卻偏偏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而是找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動者以派遣員工的名義從事勞動。在此情況下,企業本應與勞動者存在的事實勞動關係通過勞務派遣合同的訂立,將企業的義務轉嫁給了派遣單位,企業變成了與勞動者沒有勞動關係的第三方。

正是由於勞務派遣的特殊性,實踐中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往往難以得到充分的保護,尤其是在發生工傷等重大事故時,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相互推諉,讓勞動者無所適從,加上法律法規對勞務派遣的規定相對缺失,增加了勞動者維權的難度。

《勞動合同法》第92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根據對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文的理解,用工單位雖然與受派遣的勞動者沒有建立勞動關係,但該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從事勞動,受用工單位的指揮和管理,用工單位對該勞動者負有安全生產保障義務,涉及勞動者工傷賠償待遇的訴訟,如果用工單位有過錯的,應當追加用工單位作為共同被告,與勞務派遣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員工出差受傷算工傷嗎

勞動部1996年發佈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規定“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同樣享有相應的工傷待遇。實務中“職工由於突發疾病導致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一般都認定為(視同)工傷。

職工在工作時間突發疾病致殘,一律不能認定為工傷嗎?答案是不能一概而論,需視具體情況而定。職工因突發疾病致殘、死亡的有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另一種情況是因公外出期間。

對於第一種情況,必須是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是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才能認定為工傷。對於第二種情況,如果是由於工作原因造成突發疾病死亡或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就可以認定為工傷。比如,某職工因公外出出差住賓館,晚上加班加點整理材料,發生高血壓中風致全身癱瘓,可以認定為工傷。

無論此時屬於週末還是法定節假日,只要員工是在工作期間受傷,在一般情況下都是會被認定為工傷。不過要是在交通事故中受傷,這個時候就有可能無法認定構成工傷,還請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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