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員工補償繳税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8W

國家規定了對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税的最低標準,只有超過該標準的數額在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實際年限進行平均後,才向勞動者徵收個人所得税。具體標準如下: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繳税嗎?

1、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具體依據是《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根據此《通知》的規定,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收入(包括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税;超過的部分,應按相關規定,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2、上税部分的計算方法依據《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規定,對於一次性經濟補償金超過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的部分應繳税數額,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税。

3、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於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

國家為了保障職工的權益,不僅僅是有失業保險這樣的國家性保障措施,更是在員工失業的情況下,被辭退時候強制規定了一些補償。因為被辭退不僅僅是因為員工的工作問題,也可能是公司自身原因,破產和因為經營不善不需要那麼多員工等等的情況。所以,公司辭退員工補償繳税嗎應該是肯定的,才會更好的保障事業員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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