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方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時該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6W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主體不一定是用人單位,與其對象也不一定要存在勞動關係,只要勞動者為用工方提供勞動,用工方因上述情況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就已經構成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而在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或者個人,如包工頭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即使有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在刑事立案前為其墊付了勞動報酬,也不影響追究該用工單位或者個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刑事責任。

用工方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時該怎麼辦

由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屬於公訴刑事案件,在用工方不支付勞動報酬且數額較大時,經協商後仍不支付的應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簡稱人社部)舉報,由人社部進行調查處理。一般會有以下幾種情況:

1、用工方拖欠勞動報酬的,人社部會通過其收悉的方式,通知用工方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配合處理,用工方未到場或明確拒絕支付的視為《刑法》中“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但是用工方行為人有證據證明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除外;

2、因用工方行為人逃匿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工資支付、賬冊等證據的,人社部應及時向勞動者進行調查詢問,並且積極收集相關證據,依據勞動者提供信息證據及其他有關證據作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認定事實;

3、企業將工程或業務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或個人時,該單位或個人違法招收勞動者且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人社部應當責令企業限期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如果該企業有證據證明已經向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或個人支付勞動報酬,而該單位或個人沒有向勞動者支付報酬的,人社部應向該單位或個人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並且要求企業監督該單位或個人向勞動者發放勞動報酬。

在上述三種情況中,經人社部調查核實存在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時,會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再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因用工方行為人逃匿無法聯繫的,會在住所地、辦公地等張貼責令支付文書並拍照記錄,納入案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