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經濟補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3W

一、如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經濟補償?

如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經濟補償?

公司辭退違法的或者沒有足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仲裁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的仲裁申請,並依照被申請人的數量提交副本。申請書應載明法定內容,包括: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仲裁委員會在受到申請後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不予受理或5日內不作出任何答覆的,申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決定受理的,應當製作受理決定並送達申請人,並在受理後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在10日內提交答辯書,但是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的仲裁。

二、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是多久?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當事人能夠證明在申請仲裁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申請仲裁期間中斷:

1、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

2、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

3、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

申請仲裁期間中斷的,從對方當事人明確拒絕履行義務,或者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或明確表示不予處理時起,申請仲裁期間重新計算。

綜上所述,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拒絕支付經濟補償的,員工維權應當先仲裁後起訴,仲裁的時候帶上申請書、對方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證據及身份證等材料。委員會受理後進行調查,出具仲裁決定書,員工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還可以繼續走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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