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傷怎麼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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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天,一家建築工地上,周某結束了一天的工作,正準備從腳手架上下來。突然他腳下一滑,從二樓跌落下來,經診斷為多處開放性骨折。醫院告訴他,手術費用需要10萬元,不交手術費就不能手術。周某哪裏拿得出這10萬元?“包工頭聽説要賠錢,就不再露面了。”病牀上的周某為醫藥費發愁,只能找親戚朋友東拼西湊了5萬元,央求醫院,用最便宜的藥、最便宜的器械為他手術。他説他還想着治好後繼續打工掙錢。半年過去了,至今他依然沒有享受到屬於他的工傷待遇。

農民工工傷怎麼維權

農民工在維權的道路上走得十分艱辛,一方面原因是因為他們沒文化不懂法,不知道怎麼運用法律去維權。而另一方面則是農民工在維權的成本上花費太大。

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為農民工維權提供了法律依據。勞動安全也被寫入了憲法,但是在實踐中一些企業抱着僥倖心理,只是勞動工傷很難預防。這就導致很多民工在勞動過程中可能處於毫無安全防護的條件下,受傷害就是難免的了。

而因為農民工很多事來自鄉下,他們沒什麼文化,在城裏找不到更好的生活,只好在工地上幹活,他們沒什麼法律知識,就算是發生了工傷事故,也不知道如何去維權,加之維權成本高。工傷認定是享受工傷待遇的前提,但是工傷認定的耗時根據法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需要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這些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工傷認定時限中止。這樣的耗時,是民工耗不起的。

雖然現在法律並沒有更加完善快捷的保護民工的方案,但是就現行法律體系下,農民工還是應該維護好自身的權利,那麼民工在工商中怎麼維權呢?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A.第3條規定,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後,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並按參保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在註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後,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並按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B.第4條規定,對跨省流動的農民工,即户籍不在參加工傷保險統籌地區(生產經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民工,1至4級傷殘長期待遇的支付,可試行一次性支付和長期支付兩種方式,供農民工選擇。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的,需由農民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與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協議,終止工傷保險關係。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設部關於做好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

A.建築施工企業除了為農民工辦理工傷保險手續並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以外,同時還必須按照《建築法》規定,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農民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B.並規定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參加工傷保險作為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備條件之一。


農民工工傷計算方式

農民工工傷能否享受保險待遇

最新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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