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合同工傷怎麼維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沒簽合同工傷怎麼維權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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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合同工傷怎麼辦?
因公負傷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按以下程序辦理: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工傷認定科)-申請勞動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鑑定(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賠償數額仲裁(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仲裁委)如果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認可用工行為的,在申請工傷認定前,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勞動關係。受傷職工可享受以下待遇:1.醫藥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未辦理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2.停工留薪期內(治療期間、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需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按當地標準發放,各地略有不同;5.工傷賠償:(1)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辭職的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工傷為9個月本人工資。(2)如果選擇辭職不幹了的話,在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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