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如何採取措施用法律手段裁員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3W
用人單位如何採取措施用法律手段裁員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這種問題用法律手段有效嗎?

買賣房屋需有土地使用者或房屋產權所有人或其授權的人才能買賣。
根據你説的情況,收你3萬元的人既不是土地使用證的所有人,也無房產證,因而無權買賣該房屋,你們的口頭合同因對方隱瞞事實構成欺詐,且對方並非土地使用證的而買賣房屋的,屬違反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是無效合同。你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支付的3萬元。
若協商不成的,可向對方户口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除了3萬元,你們還可請求對方賠償3萬元的利息及其他損失(如果存在的話,應提供證據,方能得到法院支持)。
另外,對方也涉嫌詐騙,你們也可向公安機關舉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