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單位不批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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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單位不批如何辦
辭職單位不批如何辦
辭職單位不批,勞動者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即可,30天后如果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的,不發給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勞動者能夠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能夠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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