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屆滿沒有實際履行該怎樣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6W
合同履行期屆滿沒有實際履行該怎樣辦
合同履行期屆滿沒有實際履行該怎樣辦
合同履行期限屆滿沒有實際履行的構成違約。守約方可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因可歸責於債務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債務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實際履行責任,對能履行的部分仍應繼續履行,同時承擔違約責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債權人訂約目的不能實現,債權人可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