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履行期限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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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履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履行期限是什麼

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時間界限,該界限經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生效,受法律保護,違反該約定,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協商訂立合同過程中約定的,是用來界定合同當事人是否按時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客觀標準。


29條全面履行原則依合同履行原則:


1、勞動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勞動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期限、地點、用約定的方式,按質、按量全部履行自己承擔的義務,既不能只履行部分義務而將其他義務置之不理,也不得擅自變更合同,更不得任意不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對於用人單位而言,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勞動者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和勞動安全衞生條件,相關工作崗位,並按照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按時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對於勞動者而言,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且親自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2、勞動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勞動合同主體必須親自履行勞動合同。因為勞動關係是具有人身性質的社會關係,勞動合同是特定主體間的合同。勞動者選擇用人單位,是基於自身經濟、個人發展等各方面利益關係的需要;而用人單位之所以選擇該勞動者也是由於其具備用人單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要求。勞動關係確立後勞動者不允許將應由自己完成的工作交由第三方代辦,用人單位也不能將應由自己對勞動者承擔的義務轉嫁給其他第三方承擔,未經勞動者同意不能隨意變更勞動者的工作性質、崗位,更不能擅自將勞動者調到其他用人單位工作。


3、勞動合同的全面履行,還需要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相互理解和配合,相互協作履行。


勞動者與公司之間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才能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而勞動合同履行期限是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生效的有效期限,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違反合同中的約定,那麼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合同中也會寫明違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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