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能開一個月病假嗎 - 有哪些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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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能開一個月病假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門診能開一個月病假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
門診一般不能開一個月的病假。一般只能開七天的病假,最多是十四天,而只有正規醫療機構的高級別醫師或者嚴重疾病的住院部門才能開一個月的病假或者更長期限的病假。
法律依據
#第四條《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
未經醫師(士)親自診查病人,醫療機構不得出具疾病診斷書、健康證明書或者死亡證明文件;未經醫師(士)、助產人員親自接產,醫療機構不得出具出生證明書或者死產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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