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能否一直持有 - 相關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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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募基金能否一直持有

私募基金能否一直持有?相關規定有哪些

股權鎖定期:就是指在鎖定期限之間股票不可以上市流通。在期限到期後就可以了。不允許流通的時間就是股權鎖定期間。根據私募股權基金在首發上市前進入的時間和所取得法律地位的不同,其鎖定期也不同。相關文件只規定了退出的條件。也就是説可以繼續長期持有。

二、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有哪些禁止性規定?

上述機構或人員不得有以下行為:一是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二是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三是利用基金財 產或者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四是侵佔、挪用基金財產:五是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 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六是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的投資活動;七是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八是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 他不正當交易活動;九是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私募基金的託管銀行需要有什麼資質或要求嗎?

《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的證券基金託管銀行,也就是託管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淨資產和風險控制指標符合有關規定

(2)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

(3)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4)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條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統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託管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7)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應該沒有專門的牌照,一般做的比較大的銀行也都能滿足上面這些條件。

關於私募基金能否一直持有這個問題,我國的法律規定,只要是不在股權鎖定期內,就是可以長期持有的。另外,證券基金託管銀行也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的,其中基金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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