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惡意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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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惡意轉移
財產轉移的婚姻法

《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自己取證困難的情況下,可以在法院規定的取證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請法院取證。比如對於股票來説,可以去查其操盤記錄,如果股票已經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説出轉移到了什麼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轉讓並且其所得用於了家庭開支,則屬正常。如果是離婚前不久才轉走,則屬於惡意轉移,法院會給予追究。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不管是假離婚還是真離婚只要出現了財產轉移那麼都是屬於不合法的情形,另一方就可以找到證據利用法律的途徑來保護自己,所以,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就要協商好財產所有的事情,這樣才不會在之後離婚的時候出現各種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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