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政務處分的種類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W 政務處分的種類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政務處分的種類為:(一)警告;(二)記過;(三)記大過;(四)降級;(五)撤職;(六)開除。政務處分的期間為:(一)警告,六個月;(二)記過,十二個月;(三)記大過,十八個月;(四)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法律依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七條,政務處分的種類為:(一)警告;(二)記過;(三)記大過;(四)降級;(五)撤職;(六)開除。 處分 記大過 記過 政務 行政類 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