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應已應發工資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加班費應已應發工資來
加班費應怎麼計算

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現實中,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費或者不按照規定支付加班費的情況其實是比較多見的,有些員工為了保住飯碗,選擇忍受,但一味的忍受只會讓單位更加肆無忌憚。遇到這樣的情況,小編建議應當儘快的採取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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