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1.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2.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3.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辦理。
5.因正當防衞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正當防衞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衞人應承擔適當的責任。
6.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責任或者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發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