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把大土地證抵押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2W
開發商把大土地證抵押了
請問開發商把大土地證抵押了對我們買房有影響嗎?
1、你好,開發商把大土地證抵押了這是違規的。房子已經全部賣出去了,就該對土地大證(開發商手裏的,也就是開發商最初取得土地的土地產權證)進行分户。登記的程序是,先將所賣出去的房產大證進行分户,(在當地房管處辦理,分户時需要土地大證)分下來之後在根據分户下的房產證和土地大證在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證分户。 2、土地抵押登記法上明確規定土地是不能進行重複抵押的(我不知道你説的二次抵押是否指的就是這個)重複抵押是指:在宗地面積已經全部設定抵押,並抵押給某個銀行的提前下,再次抵押給其它銀行。這樣是不允許的。即一宗地不能重複抵押。 3、土地抵押登記的審批和辦理機構是當地國土部門,不是銀行,不存在中國銀行審批的説法,中行最多是對貸款方(當地貸款銀行)進行資質的審核,找有金融許可證的銀行借款最保險。 4、開發商辦理房產證必須有土地證作為申請材料之一(其他準備材料辦理部門有清單) 抵押的問題貓膩多,建議業主在購買商品房時候一定要讓開發商出具土地證原件(大證)眼見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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