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是怎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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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是怎樣規定的
交通違法的處理:(被交警抓到)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不繫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4、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6、行駛途中抽煙,記1分,罰100元。
7、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8、超速駕駛,記6分。
7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罰款記分:(是攝錄罰款)
1、闖紅燈,罰款200元。
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200元。
3、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罰款100元。
4、超速行車,罰款200元。
5、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罰款100元。
6、逆行,罰款200元。
7、違停車,罰款200元。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