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離職沒有提前一個月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7W
勞動法離職沒有提前一個月

勞動者依法享有哪些權利福利,勞動者傷殘情況是否符合工傷認定標準,受工傷勞動者依法應享有哪些工傷賠償內容等勞動工傷問題都在勞動工傷法規中能找到相應的法律依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員工向企業提出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通常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即可。其中告訴我們幾個信息:

1、提前通知期是三十天。即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企業,不能夠立即提出立即就走。如果不當離職給企業造成損失,企業是可以向辭職者要求賠償的,這也是對企業的保護;

2、要求通知單位,而不需要得到單位的同意。這是很多員工容易忽視的一點,遇到有些企業説不同意時他們就不知道怎麼辦了。“通知”是一個單方面的行為,即把辭職的信息傳達到單位就可以了,根本不必得到單位的同意。

3、員工要能證明自己辭職。一些員工明明辭職了,卻得到一紙除名通知,原因就在於企業不承認收到過辭職通知,而員工又不來上班,故以曠工除名。所以員工需要能夠證明自己遞交了辭職報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