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屋需要繳納土地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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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房屋需要繳納土地税嗎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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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內的慌地是否繳納土地税




    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税;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税。”同時,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國税地字[1998]015號)文件規定:“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尚未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



    對企業尚未利用的閒置土地,應出具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認定書,經企業自行申報可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否則都應繳納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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