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無產權證房的法律風險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購買無產權證房的法律風險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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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產權證的二手房可以購買嗎


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六款的相關規定:“房地產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不得轉讓。”

由此看來,無產權證房屋不能進行交易。因為在無產權上建立的購房合同是無效合同,從法律角度來講,一旦合同一方出現毀約,另一方的權利就得不到保障。

儘管有些無產權證房屋交易在合同簽訂時註明了相關細節,但是如果合同本身就是無效的合同,那麼簽訂的細節也根本得不到任何保障,等於白白簽署。買方仍然得不到產權證,其合法權益也無法得到任何保障,雙方根本無法完成合法的購房交易。同時,無產權證房屋因為沒有產權證而不能辦理任何貸款。這些對於購買無產權證房屋的購房者來説都是無任何意義的,不僅不能保障自己應有的合法權益,同時還要承擔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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