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了一年辭職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4W
社保交了一年辭職怎麼辦

社會保險是國家為員工的生活、醫療保障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規直接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雙方當事人不得自由協商。社會保險費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產生社會保險糾紛可以採取三種處理方式,即行政處理的方式、司法救濟的方式、社會參與和監督。的方式。因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不交、少交或遲交社會保險費糾紛是產生社會保險費糾紛的根源。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社保停交了一年怎麼辦

 社保停交了一年可以補繳。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户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户)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税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社保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養老、醫保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税辦税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

獲得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的人員:男50週歲、女工人40週歲、女幹部45週歲;

獲得初級職稱和未獲得職稱的人員:男45週歲、女工人35週歲、女幹部40週歲。

2、補交時須提供:

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職稱證書;

軍人配偶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且按規定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軍隊,須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幹部調入申報户口證明信》複印件、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原件與複印件、軍人配偶本市户籍證明覆印件。

以上為社保停交了一年怎麼辦的解答

還有其他疑問,點擊“諮詢我”進行諮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諮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