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需要提交的證據有哪些 - 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4W
勞動仲裁需要提交的證據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勞動仲裁需要提交的證據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勞動仲裁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訴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審核後退回原件。
《勞動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