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合同簽了之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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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合同簽了之後手續
買房需要辦什麼手續

1、審查開發商


買房子説白了其實就有兩個矛盾,一個是人與錢的矛盾,一個是人與開發商的矛盾,其中人與開發商的矛盾一直在升級,有成為主要矛盾的傾向,因此購房者們在買房時一定要先審查開發商的資格。


首先,你要檢查下房子有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看它所標的可售房子是否是你所看的房子,《許可證》有沒有過期等;


其次要查看開發商的“五證”,這包括: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了在一定年限內某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範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文件;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另外,還要查看《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這兩書,確保萬無一失。


2、簽訂商品房認購書


購房者確定了自己想買哪個樓後,要先簽訂商品房認購書,這是買賣雙方在簽訂預售合同或現房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這裏需要注意的是簽訂商品房認購書要交一定的押金,認購書中好明確指出若購房不成,定金的退還事宜,免得以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3、簽訂購房合同


籤購房合同是買房過程中重要的環節,購房者的權利和義務盡在其中。有的發展商將各種承諾分散於各種宣傳品中,或由售樓部一口承諾,購房者對此往往是疏忽大意,輕易相信,若將來發生問題,購房者也無從證明當初的承諾,以至發生衝突。因此購房者必須把想談的,敏感的問題落實到文字上,否則像如果遇到遲交樓的情況怎麼處理、房子驗收時怎樣才算合格、違約責任是否雙方對等等問題不好處理。


同時還要注意,除了簽訂購房合同外,不要再籤其他由開發商事先起草好的附加合同,除非購房者認為有必要,一定要看清楚,如果是對你無利的,要據理力爭,不能任由開發商擺佈,實在不行,可以拒籤。


4、辦理預售登記備案


預售登記備案是指開發商將商品房預售合同交付給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這包括對土地使用權和在建房屋權利的公開登記,這有利於對抗一房二賣的行為,防止開發商將房子賣給第三者。辦理預售登記對保護房屋交易雙方利益十分重要,只有辦完預售、預購登記後協議才能生效。一般來講,在簽訂完購房合同後一個月內到市房管局市場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5、簽訂管理公約


每位開發商都有其物業管理公司,購房者要先了解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各項條款和管理公約,所以在您入住前,還要和管理公司簽訂管理公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免出現亂收費的現象。


6、驗房、辦理產權過户、領取房產證


辦理完手續後,等着開發商交房,交房前要驗房,確定與購房者合同中籤訂的一致。在您辦完上述的幾種手續,要敦促發展商儘快辦理產權過户手續,使您獲得合法的產權證,產權過户必須報經產權部門才能完成,這個過程可能要等待相當長的時間,原因之一就是開發商在新房剛竣工之後,不可能馬上獲得房產證,他們也需致電相關部門辦理手續,這個過程相對漫長一些。照房地產交易規定,領取房產證時,必須本人到場,如本人因故不能到場領證,應提前辦理委託領證公證手續。辦完房產證後,商品房的交易才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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