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是怎麼樣的呢有沒有法律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是怎麼樣的呢有沒有法律規定
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是怎麼樣的呢有沒有法律規定
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勞動爭議案件後,如果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就會在五日內決定受理,並通知申請人;如果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就會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