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滿18歲可以選擇監護人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9W
已滿18歲可以選擇監護人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孩子已滿18歲還有監護人嗎

一般情況下,只有未成年人才需要監護人。成年人的,只有不能辨認或者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才需要設置監護人。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8歲之後父母不再是監護人,但與父母的血緣關係割捨不斷。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按照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親屬;

5、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