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半年了還沒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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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半年了還沒簽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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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半年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1、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因此,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方面去證明或認定。



    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文件,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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