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自主擇業落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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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官自主擇業落户原則
自主擇業工資待遇

滿16年不滿18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60%;


滿18年不滿20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70%;


滿20年不滿23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80%;


滿23年不滿26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90%;


滿26年不滿30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95%;


滿20年不滿25年的軍士長,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士長工資的80%;


滿25年不滿30年的軍士長,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士長工資的90%;


同時,自主擇業的軍官和士兵,還將發放住房供給金和參加醫療保險。


可以知道,軍人在轉業時,其配偶和子女都可以一起被安置,若軍人的家屬在參加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的,可以辦理轉移手續。軍人在滿足退役條件之後,可以自主擇業,任何機構不得干涉,軍人在就業過程中,是可以享受優惠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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