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構成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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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構成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
如何構成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建設秩序。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軍事通信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但出於貪利圖財、泄憤報復或者敵意,仍然進行破壞,對其危害建設的後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過失不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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