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入職兩天走人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7W
新員工入職兩天走人
新員工入職兩天離職還能發放工資嗎?
《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員工工資應當從用人單位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計發至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新員工入職兩天離職也應有工資,若用人單位不發放可去勞動仲裁申請或法院起訴解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