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不能上班要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8W
因病不能上班要怎麼處理
因病不能上班要怎麼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職工請病假的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員工拿回公司的病假憑證應該包括: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情診斷書;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假建議書。如果公司發現病假證明不合格將視為事假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的工資及全勤獎;如有造假行為且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