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賠不賠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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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賠不賠償的情形

許多車主為了給自己的愛車更多的保障,通常會購買一份保險商業險作為補充。車主在行駛過程中如果不幸發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後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但是,車子保險一般情況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車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險,做好保障才有備無患,當出現交通事故時處理方式應當妥當,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險索賠方面的知識,將精力與財力的損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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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賠償免責不賠範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負賠償責任:1、受害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

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雖然我們一直宣傳,法律也加大了對酒駕的處理力度,但是酒後駕車仍然屢禁不止。如果酒駕造成了一些小的車禍,飲酒駕駛交強險賠償是可以的。但是即使可以理賠,我們在開車過程中也要避免這類事件的發生。交強險可以理賠,商業車險酒駕事故權責理賠嗎,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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