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的情況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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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的情況是什麼
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的情況是什麼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1、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
2、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掉換使用的;
3、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六個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無正當理由閒置六個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可以收回的。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後,雙方應當依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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