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的扣除規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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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的扣除規則是什麼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工資的扣除規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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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的扣除規則是什麼
1、《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準工時制。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首先在工作時間上違法,第三種情況屬於加重勞動者責任的這種約定無效,可要求加班費。
4、法定節假日工資照發,這種情況屬於剋扣工資,不合法。
5、《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企業職業培訓規定》第9條規定:“企業應將職業培訓列入本單位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保證培訓經費和其他培訓條件。”《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由此可見,該公司收取培訓費等費用的做法是違法的。對職工進行培訓,承擔正常的費用,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用人單位不得將其轉嫁到職工身上。
6、雙倍工資賠償。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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