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的文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徵地拆遷的文件
徵地拆遷中哪些文件可以簽字

1、 徵收土地預公告


結論:無需簽字


內容: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


律師建議:在告知後,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 徵詢意見表


結論:無異議可以簽字


內容:目的是尋求被徵地農民的意見,並要將被徵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徵地報批的必備材料。


律師建議: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被徵收人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3、 土地登記調查表


結論:無異議可以簽字


內容: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對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户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律師建議:財產確認環節,一定要核對詳細,是之後要求補償的依據,誤登、少登可以不簽字。


4、 徵地批文和徵地公告


結論:無需簽字


內容:徵地審批權和農用地轉用審批權由國務院和省兩級政府審批。徵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 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


(二)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麪積;


(三) 徵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四) 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律師建議:徵地批文是土地徵收的合法依據,實踐中易出現徵地批文過期、少批多佔、不按照批准用途用地等多種情況,對此要有一定的認識。


5、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結論:無需簽字


內容: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 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二) 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三) 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四)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五) 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六) 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律師建議:對照看補償標準和相應的情況,補償不合理啟動法律維權方式,常見的有:對補償標準不認可由市、縣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裁決;對補償安置方案程序、批准程序也可以提起相應的複議或訴訟


6、 評估報告(部分地方存在)


結論:無異議可以簽字


內容:集體土地上房屋的評估與國有土地上房屋的評估不同,一般採用的是建築成本價。


律師建議:簽字不等於認可,在法定的期限內可提出複核。


7、 限期拆除通知書和限期拆除決定書


結論:可以簽收


內容:拆遷方對本區域的違建進行排查,針對非法佔地修建的房屋或者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房屋。


律師建議:違建的認定程序和判斷較為複雜,實踐中有大量被錯誤認定為違建的情況。在收到該文書的時候,根據自己建築的實際情況,諮詢專業的律師來判斷,然後在法定的期限提起復議、訴訟。


8、 限期騰地決定書或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


結論:可以簽收


內容:針對合法建築,被拆遷方不簽字的情況,拆遷方可以用相應的程序來責令被拆遷方交出土地,該文件生效後拆遷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律師建議:首先要看本身情況是否符合責令交出土地的四個條件。不符合一定要在簽收之後法定期限內提起相應的複議、訴訟。


9、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結論:無異議可以簽字


內容:最為核心的法律文件,需將拆遷方承諾、允諾的條件約定在協議中。


律師建議:防止簽訂空白協議和逼籤手段,一定要明確具體的瞭解協議內容,越明確具體越好,不滿意補償千萬不要簽字。


徵地拆遷的相關程序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執行,目的在於避免出現矛盾和糾紛,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上,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特別是相關文件的認定上,必須由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確定,如果有異議的應當及時提出並進行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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