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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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土地使用證

對土地進行開發利用之前要辦理土地使用證,如果沒有土地使用證,開發土地是屬於違法的行為,不會受到法院的保護,所以進行項目建設時,辦理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那麼如何辦理建設項目土地使用證?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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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怎麼取得建設項目土地使用權?

建設項目土地證辦理程序
  一、土地出讓手續
  1、用地單位提出用地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用地申請報告
  (2)用地單位及法人的有效證件
  (3)項目投資計劃及用地計劃批准文件
  (4)項目可行性研究批覆
  2、制訂出讓方案,提出用地條件
  3、商定簽訂出讓合同
  4、繳納土地出讓金
  二、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建設單位建設用地規劃審批所需材料
  (1)建設單位申請報告;
  (2)經批准的基建計劃或立項批覆;
  (3)項目可行性研究批覆;
  (4)用地範圍內的地形圖;
  (5)建設單位的營業執照,屬外資企業另附驗資報告;
  (6)申報人工作證、身份證、單位介紹信;
  (7)經辦人員認為必須提交的材料。
  2、規劃建設部組織有關人員實地查勘,調查情況、審閲資料,提出初審意見(包括用地位置、界限、面積、用途),有同意的覆函。
  3、規劃建設部研究審定,提出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不同意的覆函。
  4、建設單位取得《建設項目先址意見書》後,委託有規劃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詳細規劃。
  5、詳細規劃經規劃建設部初審後,報高新區規劃審批會審查
  6、按審定的詳細規劃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
  (一、用地單位向管委會提出用地申請,填寫《建設用地申請表》,並提供以下材料:
  1、上級部門的立項批准文件或政府擬出讓文件;
  2、土地權屬來源證明(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工程用地規劃可證);
  3、土地的地理位置圖和規劃設計圖紙(包括紅線圖、規劃圖);
  4、建設用地單位資格證明材料
  5、建築總平面圖
  6、銀行建設資金證明
  7、有地質災害的需出具地質災害危險性報告
  8、土地預審報告
  (二、辦理報告手續由管委會審核後報土地管理主管總門審批,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三、用地單位提出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申請,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初審合格後,組織人員對實地進行地籍調查。
  (四、對地籍調查和權屬審核合格的土地依法進行註冊登記,頒發或更換土地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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