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受理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工傷保險受理責任
工傷保險待遇受理範圍

1.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參保職工發生工傷且傷殘等級達到5-10級並已進行工傷職工登記的,可由用人單位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參保職工發生工傷且傷殘等級達到1-4級並已進行工傷職工登記的,可由用人單位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經北京市海淀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評定達到完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或部分護理依賴程度的,還可由用人單位申領護理費;


3.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參保職工發生因工死亡並已進行工傷職工登記的,可由用人單位申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4.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參保職工發生工傷且傷殘等級達到5-10級並已進行工傷保險待遇停發的,可由用人單位申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綜合上面所説的,工傷是可以申請工傷待遇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能進行申請,工傷待遇就是為了因工作而受傷所給的相關賠償,傷情越重那麼所得到的待遇就會越多,所以,在發生工傷之後一定要做工傷認定和鑑定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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