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提出勞動仲裁單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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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提出勞動仲裁單位程序

社會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社會保險通常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購買的,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也是用人單位的責任,那麼單位不為職工參保,職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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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進行當事人申請。然後審查受理。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接到仲裁申請書後,進行審查。做好仲裁前的準備,其中包括組成仲裁庭,對應當迴避的仲裁委員會的成員、被指定的仲裁員、仲裁庭的書記員、鑑定人、勘驗人和翻譯人員等,作出迴避決定,調查取證等,最後進行仲裁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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