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解聘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6.45K 我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嗯,公司向讓你補籤合同,是想把簽訂時間提前,免除自己之前未簽訂合同的法律責任,即11個月的雙倍工資責任。當然公司與你屬於續簽勞動合同,仲裁能否支持雙倍工資還不好説,因為目前市高院出了新規定,這種續簽的雙倍工資是不支持的(以前曾經支持過在地區)。所以説,現在倒籤我認為對你沒有影響了。假設你倒簽到2014年年初,又繼續幹了三年,這三年之間如果用人單位有違法解除或者拖欠工資不上保險等情況,你依然可以行使即時解除權,並同時要求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簽訂 勞動合同 員工 解聘 勞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