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資離職需要提前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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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資離職需要提前多久
離職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現在更換工作單位是常有的事情,當勞動者離職的時候,工作單位就向勞動這應結算所有工資,當工作單位拖欠工資,作為勞動者該得知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那麼離職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離職後拖欠工資的維權有哪些措施?


  一、離職單位拒絕一次性付清所有的報酬和費用:

1、單位應當在離職的當天結清所有的報酬和費用,如果單位拒絕結清,則屬於違法行為,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 法律依據: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二、離職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採取的維權措施有:

1、申請調解,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申請仲裁,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提起訴訟,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申請勞動仲裁應注意事項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2、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四、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五、公司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據此,拖欠超過一個月,即算違法行為。


  六、公司拖欠工資,我們怎麼辦?

工資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經營困難與工會協商暫時延期支付,用人單位當月工資未在下月發放的,是無故拖欠工資的情形。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欠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有工資欠條或達成有支付協議不按約定履行支付義務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申請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請書、欠條、申請人身份證件。

申請書應當具備以下內容: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2、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給付的工資數額;

3、勞動者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4、用人單位的財產狀況和可供執行的財產。

2、向勞動監察投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勞動監察應當受理,並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按拖欠額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賠償金。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口頭投訴,也可以書面投訴,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材料。

3、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是追索勞動報酬的有效途徑,一般都可以最後得到解決。勞動爭議仲裁由用人單位住所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和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副本,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繫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提交複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驗。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適用特殊時效,自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為一年。由於一些省市未經勞動監察限期支付不支持賠償金,建議先向勞動監察投訴,限期內不支付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當我們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原單位就應付清所有工資,離職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當公司拖欠一個月後就已經違法當我們被公司無故拖欠工資時我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衝裁裁決有異議的話可以通過法院提起訴訟!更多問題你可以到律師365詳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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