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共同訴訟在什麼時候可以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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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共同訴訟在什麼時候可以提起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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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們你們好!受工傷,向法院提起訴訟什麼時候可以去

工傷事故處理得按以下先後程序進行:
1、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有勞動合同時不需此程序);
2、認定了勞動關係後再申請認定為工傷,包括認定後可能發生的訴訟;
3、做勞動技能鑑定評定傷殘等級(特別註明不是司法鑑定);
4、根據鑑定結果進行勞動爭議仲裁,主張工傷賠償用人單位除了應支付治療費護理費伙食費和治療與休養期間工傷津貼外,還應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終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醫療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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