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徵地補償新政策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5W
菏澤徵地補償新政策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徵地補償新政策有哪些



    要求各地全面實行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探索完善徵地補償款預存制度、合理分配徵地補償費。建立徵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年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要求採取多元安置途徑,優先進行農業安置,規範留地安置,推進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的落實。本着“誰用地,誰承擔”的原則,鼓勵各地結合徵地補償安置積極拓展社保資金渠道。被徵地農民納入新農保的,還應落實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不得以新農保代替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


    綜上所述,政府在修建高速公路的時候,經常會徵收農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等。湛汕高速徵地補償標準根據土地類型劃分,耕地的徵地補償標準最高,可以到每畝地5萬元。政府頒佈徵地公告後,會有一定的公示期,村民沒有異議的,雙方簽署徵地補償協議,將支付標準和方式確定下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