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確權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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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確權公證
你好,家裏遺囑沒有公證,請問下自書遺囑的確權詳情
根據相關法律,關於自書遺囑的確權在我國,可由遺囑形式的分類表明 1、自書遺囑,即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 2、代書遺囑,即由他人代書的遺囑,其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有效: (1)有兩個以上合格的見證人當場見證。 (2)由其中一個見證人代書; (3)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均須簽名。 以上三個條件缺少任何一個條件均屬無效。 3、錄音遺囑,要使錄音遺囑有效,必須有兩個以上合格見證人在場見證,否則便無效。 4、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也必須有兩個以上合格見證人在場見證,否則也是無效。而當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應屬無效。 5、公證遺囑,對於以上四種遺囑形式,經遺囑人親自申請,可以經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而且公證遺囑的效力優於其它任何形式的遺囑。 自書遺囑的效力沒有公證遺囑高,但也為法律所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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