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決定了房屋徵收補償的數額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1W

隨着社會經濟發展,城市建設的需要,舊城區改造,擴展修路或是為了支持國家大型工程的建設都會涉及徵地的問題。關於徵收方面的問題可謂是五花八門,今天昌運拆遷律師就給大家整理一份國家徵地補償的必備知識。

是什麼決定了房屋徵收補償的數額

關於房屋徵收最為關注的問題同時也是問得最多的問題就是:我們家大概能賠償多少錢?影響被徵房屋補償金額的因素有許多,常見的有房屋的性質、房屋結構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周圍商品房價格等原因。

首先從房屋性質説起,大的分類可以分成國有土地和農村宅基地,而國有土地還可以細緻地出讓地和劃撥地。劃撥土地是國家在實行土地出讓制度前實行的由政府部門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出讓土地則是指開發商以有償的方式取得土地,並向自然資源局支付土地出讓金,這樣的土地具有使用年限。

其次,房屋結構也是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房屋結構大概分為框架結構、鋼結構、鋼筋混泥土結構、混合結構和磚木結構,不同的房屋結構賠償標準也大有不同,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19條: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再者,就是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在《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四十七條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很多關於倍數的描述。不同的補償項目都是以被徵收土地在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為基準,乘之不同的倍數,且倍數還有幅度空間。這使得被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有了上下浮動的可能,且具體標準還需要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上述倍數範圍自行制定。可見,各地標準之所以不同除了土地本身的價值差異之外,還有省級規定的不同。但是上述標準和計算方法隨着時間的推移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進程逐漸不再具有普適性。

近年來,實踐中普遍採用的徵收補償標準主要以區片綜合地價為基礎。徵地區片綜合地價之所以更科學,是因為其是依據地類、產值、土地區位、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去劃分區片並測算的徵地綜合補償標準。

而以綜合地價確定徵地補償多少也成為了公平、公正的保障,因此,《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將區片綜合地價明確寫入法律之中,其中規定“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所以,如果想要判斷補償標準是否合理,查看你們當地的區片綜合地價就夠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