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待遇及賠償標準
上一篇文章我們講到如何申請工傷認定,那麼在工傷認定及喪失勞動能力等級已經明確的情況下,具體工傷保險待遇有什麼項目?各項目的具體賠償標準是什麼?賠償主體是哪一方等諸多實務中繁瑣的問題需要逐一解決。
鑑於,用人單位需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含工傷保險)屬於法定的義務,若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員工工傷的所有的賠償項目均由用人單位承擔,若已經繳納了工傷保險則工傷保險待遇中一部分為社保基金支付,另一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本文將用人單位承擔部分與社保基金承擔部分分章闡述,以求對律師辦案實務及勞動者有所助益。
第一章: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部分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等級 | 標準 | 備註 |
一級傷殘 | 本人工資*27個月 |
本人工資:指的是應發工資而非實發工資或社保繳費基數。 |
二級傷殘 | 本人工資*25個月 | |
三級傷殘 | 本人工資*23個月 | |
四級傷殘 | 本人工資*21個月 | |
五級傷殘 | 本人工資*18個月 | |
六級傷殘 | 本人工資*16個月 | |
七級傷殘 | 本人工資*13個月 | |
八級傷殘 | 本人工資*11個月 | |
九級傷殘 | 本人工資*9個月 | |
十級傷殘 | 本人工資*7個月 |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四條第二款: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2、1-6級傷殘享受傷殘津貼:
等級 | 標準 | 備註 |
一級傷殘 | 本人工資*90% | 其中五、六級傷殘: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 |
二級傷殘 | 本人工資*85% | |
三級傷殘 | 本人工資*80% | |
四級傷殘 | 本人工資*75% | |
五級傷殘 | 本人工資*70% | |
六級傷殘 | 本人工資*60% |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三十五條、三十六條
注意:1-4級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條例按月支付,實際津貼金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注意:5-6級傷殘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傷殘津貼,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若工傷職工選擇解除勞動關係的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3、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前提為需要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等級 | 標準 | 備註 |
五級傷殘 | 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30個月 |
因浙江省已經不再公佈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現採用的為加權平均工資,2021年浙江省加權平均工資為89240元/年(7437元/月) |
六級傷殘 | 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25個月 | |
七級傷殘 | 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 |
八級傷殘 | 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7個月 | |
九級傷殘 | 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 | |
十級傷殘 | 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2個月 |
法律依據: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二十七條
4、生活護理費(賠償對象為經過鑑定確實需要生活護理的工傷職工)
級別 | 標準 | 備註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0% | 注意範圍不是所有工傷職工都能享受 標準同上醫療補助金。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 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0% |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 |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三十四條
5、醫療費:
所需費用需要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6、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最低工資的35%(2022年杭州市最低工資2280元/月)
交通費、食宿費按照當地機關單位一般工作人員差旅費標準。
7、工傷康復費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由社保基金支付。
8、輔助器具費
需勞動能力鑑定需要配置輔助器具,且費用為滿足生活和工作所必需,超出部分自行承擔。
第二章、由用人單位承擔部分
1、停工留薪期工資
由單位按原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原則上不超過12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若此期間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支付護理費,護理費標準為不低於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同上,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標準)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前提為需要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等級 | 標準 | 備註 |
五級傷殘 | 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30個月 |
因已經不再公佈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現採用的為加權平均工資,2021年浙江省加權平均工資為89240元/年(7437元/月) |
六級傷殘 | 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25個月 | |
七級傷殘 | 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 |
八級傷殘 | 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7個月 | |
九級傷殘 | 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 | |
十級傷殘 | 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2個月 |
以上為工傷保險待遇的具體賠償項目及標準,因所涉及到的項目繁多且計算複雜,故整理如上。工亡的賠償項目及標準我們將在後續文章中單獨討論,在此不做贅述。那麼實務中在用人單位已經繳納了工傷保險的情況下,需要將用人單位與社保基金部分的項目分別主張。在單位不配合的前提下,具體如何向社保部門主張工傷保險待遇我們將在後續工傷專題的文章中專門論述。
浙江臨碣律師事務所熊小蘭律師團隊專業從事勞動工傷案件、民商事合同糾紛、與公司有關糾紛等案件訴訟方向。團隊所有文章均為結合自身辦案實踐與理論結合,均為團隊律師原創。尊重知識、尊重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