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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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工資計算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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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工傷怎麼賠償



    一、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工傷怎麼賠償



    工傷認定後,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支付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工傷等級給予員工相應的賠償



    二、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三、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四、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五、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六、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3條。



    七、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但是如果在工作時因為事故或者是強險就在中下落不明的那麼待遇標準是按照事故發生起的三個月內正常照發工資,之後從第四個月開始就停止發放工資了。如果是生活有苦難的那麼可以預支一次性的補助金百分之五十,之後被宣告死則另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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