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勞動合同是否可隨時解除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8W
事實勞動合同是否可隨時解除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什麼情形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主要是:

(一)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八)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九)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