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狀(申請執行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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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狀(申請執行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用)

起訴狀(申請執行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用)

民事起訴狀

原告(申請執行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聯繫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託訴訟代理人:×××,……。

被告(案外人):×××,……。

……

被告/第三人(被執行人):×××,……。

……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訴訟請求:

准許執行……(寫明執行標的)。

事實和理由:

××××年××月××日,××××人民法院(××××)……號對……(寫明當事人和案由)一案作出民事判決/民事裁定/民事調解書:……(寫明判決結果)。

××××年××月××日,被告(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於××××年××月××日作出(××××)……執異……號執行異議裁定:中止……(××××)……號……(寫明案號、文書名稱和執行項)的執行。

……(寫明事實和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1.××××人民法院(××××)……號民事判決/民事裁定/民事調解書;

2.××××人民法院(××××)……執異……號執行裁定書;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起訴狀副本×份

起訴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説明】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七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零四條、第三百零六條、第三百零八條制定,供申請執行人對執行異議裁定不服的,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用。

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寫明名稱住所。另起一行寫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其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3.申請執行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依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執行;(二)有明確的對執行標的繼續執行的訴訟請求,且訴訟請求與原判決、裁定無關;(三)自執行異議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

4.申請執行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以案外人為被告。被執行人反對申請執行人主張的,以案外人和被執行人為共同被告;被執行人不反對申請執行人主張的,可以列被執行人為第三人。

5.訴訟請求中應當寫明准許執行爭議的執行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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